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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专门干扁电磁线和电线电缆产品研制、生产制造和销售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电能绿色传输解决方案。经过在行业几十年深耕细作,现已拥有湘潭、无锡两大“扁电磁线产业基地”和长沙、衡阳、成都、武汉、南昌、常州六大“线缆产业基地”。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耕电磁线及线缆业务,产品线覆盖广泛,拥有数百余个品种、近万种规格,能够很好的满足不同行业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公司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特高压输电、智能电网建设、新能源汽车制造、高压快充、智能装备升级、轨道交通发展、风光储清洁能源项目、工业机器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装备制造、核电工程及各类民生工程等关键领域。
多年来,公司从始至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质量为生命,为国家特高压电网建设、智慧能源系统升级、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工程机械制造、高铁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风光储清洁能源发电、“北煤南运”战略大通道建设、战略新兴起的产业、“东数西算”、核电工程建设以及其他国计民生重大工程,提供了大量稳定可靠的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金杯力量。
公司深耕扁电磁线余年,积淀了雄厚的生产制造和工艺技术经验,现有湘潭、无锡两大产销基地,是国内为数不多能同时覆盖变压器、电机两大应用领域的电磁线制造商,年产销规模和总实力位于细分行业头部,多项产品和技术处于国内唯一、国际领头羊,现在已经成为全球扁电磁线行业“隐形冠军”。
公司拥有漆包、换位、绕包、线圈加工等生产作业单元,扁电磁线产品品类丰富,主要有换位导线、纸包线、漆包线、绕包线、线圈、立绕线、薄膜烧结线、利兹线、导电铜铝排、复合绝缘线等,大范围的应用于特高压输变电工程、新能源汽车、高压快充、风光储、轨道交通装备、工业电机、特种电机、核电、超导磁体等领域。凭借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公司在多个细分市场建立了稳固的客户基础,在高压和特高压领域,主要客户包括中国电气装备集团、特变电工集团以及西门子集团等有名的公司;在光伏风电逆变器行业,直接客户涵盖可立克、伊戈尔及Solaredge等领先厂商;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汇川技术、联合电子等第三方电机厂,并为理想、广汽、上汽、一汽、大众、长城、奇瑞、吉利、长安等主流车企提供配套支持;在工业及特种电机领域,公司与哈电、上电、卧龙、湘电等国内主流电机厂商建立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在超导磁体领域,客户群体包括中科院相关科研院所、西部超导等科研机构,以及西门子、GE、飞利浦等全球领先的医疗诊断与治疗设备制造商。
公司强化技术创新应用,自进入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领域以来,持续加大研产销投入,在新能源汽车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及平台高压化的趋势下,成为行业率先研发成功“漆包”“漆包+膜包”“PEEK绝缘”等多种绝缘解决方案并具备产品量产能力的扁电磁线服务商。通过持续深化产学研合作,在超导线缆绝缘研发制造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相关这类的产品已主要使用在于医疗诊断与治疗装备、大科学工程装备、超导磁悬浮车等领域。
公司专注和深耕电线余年,拥有丰富的生产经营管理能力,上市后通过不断地兼并整合,现已拥有湖南“金杯”、湖北“飞鹤”、四川“塔牌”、江西“赣昌”四大区域影响力大、底蕴深厚、经销渠道成熟的线缆品牌,其中家装电线市场占有率在国内处于领头羊。公司以长沙、衡阳、武汉、成都、南昌、常州六大线缆生产基地为核心并不断向周边拓展,目前已形成多品牌、跨区域、协同发展的新格局,并随着市场占有率及知名度不断的提高,现在已经成为全国线缆行业优势企业、中西南部地区线缆龙头企业。
公司线缆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智能电网、工业装备配套、轨道交通(高铁、地铁、磁悬浮)、民生及新能源汽车(车内高压线缆、充电桩)、风光储、安防、核电等有特别的条件的领域,以及各类建筑、家庭装修、公建装修及各类安防控制、电气设备连接、控制等基础领域。按下游应用领域来看,公司线缆产品应用于绿色建筑领域的客户主要是数量众多的广大经销商;应用于智能装备领域的客户有中国移动、三一、中联、徐工、卫华、中车株洲、中铁装备、铁建重工等;应用于重大工程领域的客户有中石油、中石化、中铁、中建、中交等;应用于清洁能源领域的客户有大唐、明阳、三一重能、中车风能以及终端汽车客户吉利、五菱等;应用于智能电网领域的客户有电网及地方电力公司等。与此同时,为积极应对新兴市场需求的迅速增加,公司正持续加大在新兴工业应用领域线缆产品的研发投入,力求在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液冷超充等领域取得技术突破,培育公司发展的第二增长曲线。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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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贯彻落实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健全战略决策机制,提升公司发展前瞻性;以及为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推进ESG(环境、社会、治理,下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拟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战略与ESG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战略和ESG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主要职责如下:
2.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战略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对公司ESG愿景、ESG发展的策略规划、ESG治理架构、ESG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做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4.识别和监督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ESG相关风险和机遇,指导管理层对ESG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经研究决定,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共5名,其中独立董事1名。选举吴学愚先生、周祖勤先生、陈海兵先生、蒋华先生、吴士敏先生为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其中,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吴学愚先生担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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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中审华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的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基于中审华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企业来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行情报价水平确定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截止2023年末,中审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2,600.8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9,081.7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华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中审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均已整改完毕。
中审华近三年有10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罚,共计13人次。其中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无诚信不良情况。
项目合伙人:吴淳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审华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多年,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曹红宇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审华湖南分所项目经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以上,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益辉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审华湖南分所质控负责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以上,主持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中审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会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将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依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议,认为:中审华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七届董事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637,287,038.82元,其中,少数股东损益68,607,867.3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568,679,171.51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89,451,574.9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10,933,358.68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态势及对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为实现股东合理回报并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在最大限度地考虑公司现金流量状况、投资规划及行业发展的新趋势的基础上,董事会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基数,2024全年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327,372,327.9元(含税),占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7.57%。其中:2024年中期已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已派发现金红利145,498,812.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181,873,515.5元(含税)。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注:表中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金额为预计数,包含本次拟实施的年度现金分红金额(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已实施的2024年中期分红金额。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及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至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年均归母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未发生无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的情形;未发生资金严重占用、生产经营受阻,或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因此不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上午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技术信息综合大楼50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于2025年3月17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元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现在存在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并能得到一定效果执行,能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较为合理保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9:15-15:00。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别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5年4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技术信息综合大楼501会议室(湖南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红中路580号)。
1、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第⑤、⑥项议案系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4、独立董事将在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但该述职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能信函或传真的方式来进行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公司不接受电线、会议联系方式:
(6)通讯地址:湖南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红中路580号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7、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一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8、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详见附件一。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33”,投票简称为“金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9:15-15: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1、请在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金 杯 电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上午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于2025年3月17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学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度报告》相关章节。企业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2024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
《关于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
制定的《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企业决定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技术信息综合大楼501会议室(湖南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红中路580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该述职不作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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