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风采
《湖北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024-2027年)》印发
《湖北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024-2027年)》近日印发,将在现有碳普惠平台基础上逐步优化,形成省级统一的碳普惠登记系统,具备碳普惠减排量核算、登记、划转、注销等功能。
(下称《方案》),要求到2025年底,加强碳普惠体系顶层设计,完善碳普惠平台,探索“政府引导、企业行动、全民参与”的碳普惠机制,扩大碳普惠应用场景,推进重点城市碳普惠试点,初步建立碳普惠体系;到2027年底,碳普惠体系逐渐完备,在绿色出行、绿色消费、资源节约、能源替代等领域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碳普惠方法学,逐步形成省市联动、特色鲜明的碳普惠发展模式,打造碳普惠“湖北样板”。
《方案》提到,将在现有碳普惠平台基础上逐步优化,形成省级统一的碳普惠登记系统,具备碳普惠减排量核算、登记、划转、注销等功能。同时,完善现有企业碳核算平台,为公司可以提供碳排放在线核算、多维度碳分析和评估、碳中和等服务,挖掘企业节能降碳潜力,探索引入激励机制调动公司参与减排行动。还将搭建“湖北碳普惠”小程序,与碳普惠登记系统及信息平台相互连通,依据碳普惠方法学在线量化个人低碳行为。拟鼓励电网、交通运输、建筑、公共机构各行业头部企业牵头探索行业级碳普惠聚合平台,统筹行业内碳普惠项目和场景资源开发。
《方案》鼓励市州将碳普惠体系建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有条件的市州积极申请气候减缓和适应领域有关政策资金支持,用于地方碳普惠体系建设。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助力碳普惠机制市场化运行。
原标题:关于印发《湖北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024-2027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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